来源:济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0-24 02:38:07 阅读量:17575
在济宁要想当一名合法的网约车司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网约车双证”指的是哪两个证件?昨日,记者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二科科长李岑。据李岑介绍,“网约车双证”是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拿到上述两个证件后才能合法从事网约车服务。
“双证”办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和居民身份证就近前往市级或县级为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进行初审。
背景核查
参加考试
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考试申请。
核发证件
通过考试后,行政审批部门免费核发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身份证、驾驶证、健康体检报告、2寸彩色照片、考试合格证明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按照《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座及以下乘用车;价位不低于12万元;自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24个月;应在服务所在地行政区域或本辖区内注册登记,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个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公司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具有不低于车辆规模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前往市级或县级为民服务中心提交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审查车辆注册登记信息和车辆购置发票信息(价格)等。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行政审批部门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核发证件
经现场勘查合格后,行政审批部门免费核发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使用性质注册登记申请表、车辆彩色照片1张(9cm×6.2cm,45度角)、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协议、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承运人责任保险、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卫星定位及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网约车平台公司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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