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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西安执行16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政策

4月30日起 西安执行16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政策

为贯彻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加强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西安市自2025年4月30日起将执行整合规范后的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临床量表评估类、中医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共整合规范4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如“临床量表评估(自评)”等;同时废止116项,如“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等。调整后的项目适用于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政策宣传,监督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政策,并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整合政策按时、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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