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4-12-26 08:52:18 阅读量:6266
截至12月9日,所有省份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线上途径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
2024年1—1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3.25亿人次,比1—10月增长0.42亿人次;
共济金额444.53亿元,比1—10月增长75.45亿元。
9月份进入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后,9月、10月、1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金额分别达到12.28亿元、27.51亿元、30.21亿元。
其中,1—11月河北省用于居民参保的共济金额达到8.30亿元,河南省7.66亿元,浙江省4.86亿元,山东省4.79亿元,湖南省4.77亿元,位于全国前五位;此外,贵州、陕西、山西等人口规模不足5000万的省份,用于居民参保的共济金额也超过了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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