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滚动 >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8月14日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月9日数据,今年以来,非洲有13个国家报告了17541例猴痘病例,死亡517例,其中仅刚果就报告了16789例猴痘病例,死亡511例。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推荐内容
  • 08月16日 伊莱克斯可持续发展副总裁
  • 08月16日 平安健康保险奋力谱写“普
  • 08月16日 用行动点亮儿童口腔健康之
  • 08月15日 中证0-5年投资级公司A
  • 08月15日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
  • 08月15日 2024年年中香港人口临
  • 08月15日 国产替代让更多患者得实惠
  • 08月15日 矿石提锂中报样本:碳酸锂
随机图文
热门文章